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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聘管理办法

管理员2023-10-231051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高效引进适合岗位需求的教职员工,切实满足学校发展需求,特制订招聘工作管理办法。

一、招聘原则

1.招聘工作秉承“满足需求、任人唯贤、阳光招聘、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

2.专职教师要求政治思想合格,(除少数专业外)原则上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本硕学科方向一致,取得讲师及以上职称优先;行政教辅要求政治思想合格,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优先,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中共党员优先;辅导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优先中共党员,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兼职教师引进以高职称为主。

3优秀毕业生留校,需满足以下条件,中共党员、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别的奖学金、学校或以上级别的奖励(盖学校或党委章)、必须在学校实习满半年及以上,学生留校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部门分管校领导进行审批后报人事处优秀毕业生留校担任辅导员,由人事处、学工处组织统一笔试、面试。

4.行政人员的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录用在同一单位或部门。

二、教职工招聘流程

1. 招聘申请

专职老师根据生师比及实际用人需求原则核算人员缺额情况;辅导员根据生师比1:200的原则核算缺额情况,出现人员缺额,学院需提前一个月向人事处提出辅导员用人申请;行政及教辅人员根据部门定岗定编情况核算缺额情况,如需增加编制人数,需提交呈批件,经校长批示后方可增补人员。出现人员缺额需要对外招聘,需提前一个月填报《用人申请表》(见附件一)。人事处根据收到《用人申请表》后,于5日内做出审核意见,并按照用人需求审核的权限转呈给相关负责人审批,按审批意见反馈给申请部门并组织招聘。

用人需求审批权限表:

用人需求审批权限表

用人需求申请类别

用人部门

人事处

校长

理事长

编制内

党政管理岗

处级以上

/

/

提请

核准

处级

/

提请

核准

备案

副处

提请

审核

核准

备案

副处以下

提请

审核

核准

/

专业技术岗

专(兼)职教师

提请

审核

核准

/

辅导员

提请

审核

核准

/

教学教辅

提请

审核

核准

/

编制外

各岗位

提请

审核

核准

/

人事处依据审核通过的用人需求,选择适当的招聘方式和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开展招聘工作。

2.人员甄选

专职教师:人事处根据用人需求进行思想、专业、履历等材料的初步筛选,将初步筛选的简历下发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3日内对简历完成二次筛选并将试讲人员名单及具体试讲安排(时间、地点)反馈到人事处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面,通过初面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试讲。试讲过程需有教务处或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人员参加试讲需填写《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师试讲评分表》(见附件二),试讲完后2日内将试讲结果反馈到人事处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人事处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是否正式录用。

辅导员人事处根据用人需求要求进行思想、专业、履历等材料的筛选,按照1:2-1:3的比例通知人员面试。面试过程包括笔试→第一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政审。笔试及第一轮面试由人事处组织,学工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优秀辅导员担任考官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人事处在官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人事处、学工处根据应聘人员能力素质及用人单位意向初步将应聘人员划分至相应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3日内与拟录用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录用意见并报人事处

行政教辅人员:人事处根据岗位说明书要求进行思想、专业、履历等材料的筛选,人事处同用人单位主管人员一起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副处以上(含)需由分管校领导和校长进行面试,涉及人、财、物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需董事长或授权人复试。

3.人员录用

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人事处分管领导审校长核准后,确定是否正式录用。对应聘人员达成一致性的聘用意见后,由人事处与应聘人员确认薪资福利待遇标准后可办理入职手续。

A. 面试合格人员如果为学校(含集团)内部员工,人事处根据员工内部异动流程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出具《人事调令》(附件三)通知相关部门。

B. 面试合格人员如果为学校(含集团)外部人员,由人事处邮件形式发出《员工报到通知书》(附件四),新入职员工自行打印报到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

4.高层次人才招聘由人事处研究制定初步引进方案,经校长同意后,报董事会具体执行招聘工作。

5.退休高职称教师返聘由用人单位和人事处面谈,达成初步意见后报请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核,校长核准,通过后按入职程序办理入职,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标准执行。

三、兼职教师招聘流程

1.各学院(部)按照学校自有和兼职教师比例,按计划招聘兼职教师,原则上以高校或行业企业高职称教师为主。

2.各学院(部)广泛物色合适人员,达成初步聘请意向,以呈批件的形式报请校长审核。

3.校长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部)按学校兼职教师任务指导意见制定并签署聘期内任务书(含任务、任务实施计划、检查与考核、任务验收),报人事处备案。

3.签署聘用协议。

四、招聘渠道

(一)内部招聘渠道:内部电子网络如学校网站公告栏、OA办公系统等。

(二)外部招聘渠道:招聘会、媒体广告(报纸、网站)、职业介绍所和同业推荐、专业人才猎头公司等,重点加强与高校人才招聘权威网站合作。通过招聘会招聘,需组建由用人单位和人事处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可现场组织试讲,试讲合格者可签署就业协议。

(三)对于需要通过媒体广告(报纸、网站)、专业人才猎头公司及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其他招聘途径,须予以审批,经批准后实施招聘计划。

(四)为增强招聘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针对某些应聘者因特殊原因无法或者不便来校面试的情况,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面试者进行网络面试。网络面试小组应由应聘单位院长、教学副院长、相关教研室主任、相关教研室专职教师及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面试人员按照自我介绍试讲说课、专业交流提问最后经网络面试小组打分根据情况再报人事处按照入职流程办理

附件一用人申请表0916

附件二试讲评分表

附件三人事调令

附件四员工报到通知书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人事处

2023年10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