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人事调配特指员工入职及在校期间的人事变动,包含入职、岗前培训、试用期管理、内部异动管理、离职管理等。为加强人事调配工作管理,特制定该制度。
一、新进员工报到
1.经同意录用人员,接到学校人事处发出的报道通知书(附件一)后,于约定日期内,持必备资料至人事处报到。
2.填写《岗位审批表》查验其入职资料并建立人事档案存档,同时各项证件证书应扫描存入电子档案。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若资料有假,则不予录用。
3.二级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专班成员负责带领新进员工逐项完成下列各项工作:
1)领取《员工报到单》并引导新进员工向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到。
2)签订《劳动合同》或《兼职协议》、《退休返聘协议》
3)安排住宿、录入用餐指纹
4)领取校徽、《员工手册》
5) 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及即将报到的单位(部门)情况,说明工作时间和工作的基本要求;
4.用人单位(部门)应做到:
1) 指定一人(如其直接领导)负责其工作并在需要时给予关注和帮助;
2) 带领新进员工熟悉进餐、住宿、校园等环境。
二、试用期管理
1.学校对新进员工设立试用期管理。
2.新员工入职在《劳动合同》上注明试用起止日期,试用期结束前半个月内由员工本人填写《转正申请表》,用人单位按规定对试用人员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转正。如转正未被最终批准,人事处将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试用期考评办理完毕后,人事处将考核表归入个人事处料袋中。
4.原则上试用期员工应按合同的试用期予以试用,试用期满后,经新员工填表提请,单位(部门)负责人审定,报备至人事处。对在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提前转正,提前转正教职工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在《转正申请表》上签署考核意见,经人事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转正手续。
5.新进/调整岗位员工在试用/考核期中,表现不符合要求,单位(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理考评,提请人事处停止试用。
6.试用期工资扣款各单位根据新入职教职工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
三、离职管理
1.离职是指以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合同期满等方式离开职位。教职员工辞职原则上应在学期末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中途辞职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有合适教师接替授课、带班任务及其他工作任务,否则不予批准。
2.离职人员需按规定填写《离职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或者官网下载《员工离职交接表》《工作交接单》按照流程办理,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擅自离岗人员按合同约定处理。
3.离职人员由人事处开具离职证明,并由本人领取。
四、员工内部异动管理
1.内部异动种类:升职、降职、同一部门内职务变动、校内单位(部门)之间调动。
2.岗位变动条件
转入单位(部门)本学年(学期)需已经提交用人计划,方可进行转岗流程,用人计划视为转岗的先决条件。
1) 其他岗位转岗为专职教师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b.取得讲师及以上职称,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专业与任教专业一致或相近。
2) 其他岗位转岗为行政人员类:满足相关岗位和专业背景要求,能够掌握基本办公技能。
3) 其他岗位转岗为辅导员类: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管理流程
1) 单位(部门)内部转岗,由教职工个人提请,单位(部门)领导审定,报人事处审核。
各单位(部门)之间调动,事前先与人事处沟通并由本人单位提出异动申请,转出单位及分管校领导签批后由人事处复核,由转入单位和分管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签批。转岗人员填写《岗位异动审批表》;初级管理岗人员岗位变动,除按上述流程提出申请外,还需按组织程序提交组织部、人事处研究决定后任免;
2) 未批准的《岗位异动审批表》退回申请人单位(部门),经批准的申请则由人事处发出《人事调令》,正式通知相关单位(部门);
3) 相关单位(部门)特别是人员被调出单位(部门)应遵照《人事调令》确定的日期,及时与员工办理交接手续;
4) 人事处依照《岗位异动审批表》对人事资料、薪资资料作相应调整并存档;
5) 一切相应调整结束后,人事处将《岗位异动审批表》归档。
四、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编正式教职工,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制度自然废除,由人事处负责解释。